公司
-
新闻
新《公司条例》-
对非上市团体的含意
公司类别
(a)
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b)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c)
有股本的公众无限公司;
(d)
有股本的私人无限公司;
(e)
无股本的担保有限公司。
已取消公司法定股本的要求及股份亦已没有面值。
责任人包括公司的高级人员或幕后董事。
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最少2名董事。
私人公司须有最少一名董事。
法人团体不得获委任为公众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及属某个有上市公司为成员的公司集团的成员的私人公司的董事。
公司须有最少一名属自然人的董事。
董事报告须披露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公司追认涉及关乎该公司董事行为只可由没有涉利益的成员投票决议通过。
公司的董事须确使该公司的每一间附属企业的财政年度,均与该公司的财政年度同步,但如董事认为有良好理由不使该等财政年度同步,则不在此限。
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须就其每个财政年度,在其会计参照期(有关财政年度是参照该限期而决定的)
结束后的9
个月内,举行一次成员大会,作为其周年成员大会。如所述的会计参照期是有关公司的首个会计参照期,而该参照期超过12个月,则须—
(i)
于该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后的9个月内,举行一次成员大会,作为其周年成员大会;或
(ii)
于该会计参照期结束后的3
个月内,举行一次成员大会,作为其周年成员大会,两者以较迟者为准。
公司可藉书面决议通过免除举行周年成员大会。在该书面决议传阅日期当日或之前,须向每名成员提供在成员大会上须提交省览的文本。成员可采用印本或电子形式在成员大会召开限期结束前的3个月之前发出通知提出要求就该财政年度举行周年成员大会。
|
董事如认为适合,可举行会议以处理事务、将会议延期及以其他方式规管会议。在任何会议上产生的问题,须由过半数票决定。如票数均等,主席有权投第二票或决定票。任何董事可(而秘书应董事的请求书)于任何时候召集董事会议。董事可举行电传会议通过决议,较多董事或主席身处的地点会当作会议地点。 |
公司每年会招开AGM周年股东大会,请注意21+2日的通知期的要求和需寄出已审核的财务报表给股东阅览 |
非股东不能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代表需要准备授权书以证明他/她可出席股东大会并替注册股东投票。 |
如公司或协会需要建议任何修改章程细则,务须提前计划,因有关建议要让股东或会员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及于股东或会员大会上批准通过,并在限时内呈送公司注册处。 |
许多行业的商会在每年的股东周年大会选举新的董事,各商会不能委任公司董事处理会务。 |
|
新公司的名字不能有限制的用字 |